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聚烯烃催化剂系列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聚烯烃催化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聚烯烃催化剂系列产品项目
项目选址: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区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生产线三条:年产150吨聚丙烯催化剂生产线一条;年产300吨聚乙烯催化剂生产线一条;共同用的年产150吨XY-S型聚乙烯催化剂、年产40吨XY-M型聚乙烯催化剂、年产70吨XY-L型聚乙烯催化剂生产线一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139407610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