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委托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丙烷脱氢催化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公示,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丙烷脱氢催化剂系列产品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内;
建设内容:总投资26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4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2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1000吨XY-P-100催化剂、年产1000吨XY-P-101催化剂生产线各一条,购置真空干燥机、有机热载体炉、网带窑、氮气加热器、轨道电子炉、蒸汽锅炉等设备55台套。新建催化剂生产厂房2个,库房3个。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营口市向阳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联系人:金立亮;
联系电话:1394172132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